伶仃洋大桥主跨西侧首件钢箱梁吊装施工。 广东省交通集团供图
当天下午,运梁船载着重达284吨的钢箱梁驶入伶仃洋大桥跨中下方,经过精准定位后,施工人员下放缆载吊机吊具,与钢箱梁上临时吊点连接。完成连接后,缆载吊机向上提升,钢箱梁被平稳拉升到距离水面90米的设计标高,施工人员将吊索与梁段永久吊点通过销接进行连接。
为保证该标段项目首片钢箱梁顺利架设,项目技术攻关团队制定了专项吊装方案,通过3D打印技术制造模型,反复推演施工进程,不断完善施工组织计划,排查安全风险。
同时,项目团队结合实际对缆载吊机进行优化,充分利用先进技术,打造“智慧缆索吊机”,“在吊机内设各种电子传感元件组成缆载吊机智慧监控系统,有效提升钢梁吊装过程中的精度和效率,保障吊装过程安全。”保利长大深中通道S05标工段负责人陆梓生介绍道。
据介绍,深中通道伶仃洋大桥已于1月12日完成主跨东侧首件钢箱梁的架设施工,大桥预计今年4月底实现合龙。(完)
台湾一女子临检遭压制在地 警员被判两罪获刑****** 中新网2月1日电 据台湾“中央社”报道,1日,台湾一女子詹某玲遭中坜警员压制逮捕案在桃园地方法院宣判,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、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,各处有期徒刑4个月、6个月,前者可易科罚金。 詹某玲2021年4月22日遭桃园市警察局中坜分局一名叶姓警员盘查,但拒回答且骂警员,被当街压制、后依妨害公务罪嫌逮捕;詹某玲则认为警员滥权、执法过当也提起诉讼。 双方2021年都获检方不起诉处分,不过詹某玲事后提起再议,经台湾“高等检察署”发回,检察官认为叶姓警员临检盘查不符规定,涉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妨害自由罪嫌重大,去年起诉叶姓警员。 桃园地方法院今天(1日)公布判决结果,经勘验警员记录器画面,女老师当时没有滥用毒品后精神异常、即将犯罪等迹象,也没有攻击、冲撞警员或加速逃逸的行为。 判决指出,在此情况下,警员以身体阻挡女老师离去,要求等待支援警力到场并到派出所查验身份,已构成以强暴方式妨害女老师的行动自由权利。 判决指出,警员对女老师违法拦检,已先行触犯刑法强制罪,在此事件脉络发展之下,女老师辱骂警员“真的很蠢”等语,属于捍卫自己权利并合理评论公务员违法行为之言论,不构成妨害公务罪,警员也无从以现行犯逮捕女老师。 判决指出,警员将女老师压制在地进而上铐逮捕,均难认定是合法执行职务行为;警员违法拦阻盘查在先,还借口妨害公务违法逮捕女老师,除造成女老师损失外,也严重影响民众对警员信赖,且警员犯后未能确实表达悔意,无法取得女老师的谅解或赔偿损失,犯后态度难谓良好。 桃园地院宣判,叶姓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,处有期徒刑4个月,如易科罚金,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;又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,处有期徒刑6个月。 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 [责编:天天中] 阅读剩余全文() ![]() 1分快3地图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