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秋莲:最后期限内未收到刘鑫赔付金,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******
1月10日中午,江歌母亲江秋莲告诉澎湃新闻,她当天询问城阳区法院是否收到刘鑫的赔偿款,法院回复称经查询显示暂未收到。江秋莲表示其已向城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审核会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2022年12月30日,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生命纠纷权案二审宣判,刘鑫被判赔偿江秋莲各项损失近70万元。
据青岛晚报报道,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曾表示,依据法律规定,刘鑫应当在1月9日(含当日)之前完成赔偿,否则江秋莲可在1月10日起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。
澎湃新闻此前报道,青岛中院在二审判决中认为,刘鑫作为侵害风险的引入者和被救助者,未履行对救助者江歌负有的注意、救助、安全保障义务,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,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,刘鑫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。青岛中院维持一审判决,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.6万元、精神抚慰金20万元,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。
此前,疑似刘鑫的微博账号曾在微博上就赔款向网友发起募捐,引发争议,此后该微博被封号。(澎湃新闻记者 廖艳 何沛芸)
在免税店因排队问题起冲突 11人被三亚警方拘留******
中新网三亚1月16日电 (记者 王晓斌)三亚警方15日晚发布警情通报称,于某男等11人在三亚国际免税城排队购买商品时发生肢体冲突,均被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。
通报称,2023年1月14日10时30分许,三亚市公安局海棠分局接到报警,在三亚市海棠区国际免税城有人斗殴,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,并依法将涉案人员传唤回派出所接受调查。
经查,于某男(男,19岁)、黄某翔(男,20岁)、孙某博(男,35岁)、崔某鹏(男,35岁)、马某(男,35岁)与陈某寿(男,38岁)、苏某民(男,37岁)、陈某灿(男,35岁)、吴某(男,33岁)、郑某如(男,35岁)、苏某通(男,25岁)当日在三亚国际免税城排队购买商品时,双方因插队问题发生口角,继而引发肢体冲突。
目前,海棠分局依法对于某男、黄某翔、孙某博、陈某寿、苏某民、陈某灿、吴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1000元;对崔某鹏、马某、苏某通、郑某如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500元。(完)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 [责编:天天中] 阅读剩余全文() ![]() 1分快3地图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