传递善良传递爱,一起寻找身边的正能量******
团结奋进新征程,同心奋斗创伟业!由中央网信办主办的2022中国正能量“五个一百”网络精品征集评选展播活动全新升级、重装出发。活动旨在以正能量引领亿万流量,用主旋律奏响奋进乐章,全景式、立体化展现网络正能量。
这是一幅描摹奋斗者的画卷。无数平凡身影默默却坚韧的拼搏奋斗,汇聚成新时代中国昂扬奋进的洪流。从“大国重器”的建设者,到普通岗位上的奉献者,十四亿人民的汗水汇入星辰大海的征途,凝聚成势不可挡的洪荒伟力!
这是一首对青年英雄的礼赞。面对疫情挑战,他们勇往直前,危难降临时刻,他们舍生取义;冰雪健儿让我们热血沸腾,扑火骑士令世人热泪盈眶。浩然英雄气,激荡天地间!洋溢着中国红的青春之歌,礼赞英雄的新时代!
这是一曲向上向善的最强音。扶危济困,华夏传统美德永赓续;助人为乐,社会爱心暖流汇江海。点点滴滴、真挚朴素的凡人善举,化作讴歌伟大时代的动人音符,指明了真善美的人心所向,凝聚起正能量的万众一心!
寻找身边的正能量,把正能量传递出去,让更多人看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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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******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本报讯(记者刘玉)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《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(试行)》,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,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、使用教材、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。 辽宁规定,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、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,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,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。 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、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%。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,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%;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,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%。被纳入“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”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、幼儿园在职教师(含教研员)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。 在收费管理方面,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,公开培训内容、培训时长、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等信息,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,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。同时,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,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,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:30。 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 [责编:天天中] 阅读剩余全文() ![]() 1分快3地图 |